小時候上學,有一篇課文里寫道:我和小明是好朋友,我們一塊兒上學、放學,一塊兒學習、玩耍。學了課文以后,“小明”就成了我們的同學,經(jīng)常出現(xiàn)在作文里。那時候,寫作文寫“小明”好像是一個很流行的事。其實,同學中叫“小明”的并不多。
現(xiàn)在想起“小明”這個事,覺得有些好笑。但是,在我們的生活中,“小明”卻無處不在。曾經(jīng),說是一個農(nóng)民進城辦事,找了兩個單位,都被告知:“你這個事不歸我們管,要找有關部門辦?!边@個農(nóng)民就滿世界找那個叫“有關部門”的部門,就是找不到。最后,一位熱心腸人問清原由,領著他辦了事。他才知道,原來,“有關部門”并不是一個部門的名字。隨著首問負責制和主辦責任制等辦法的實行,“有關部門”就不再“流行”了。
小時候,與“小明”一樣流行的,還有一個名字,叫“雷鋒”。聽了雷鋒故事以后,我們也天天想著法兒做好事。做了好事,大人夸獎時說:“這是誰家的娃娃呀?真乖!”我們常?;卮穑骸拔业拿纸欣卒h!”一臉的驕傲。
我的同學不一定叫“小明”,但我的名字一定叫“雷鋒”。這兩條,您堅持了嗎?